一、基本信息 事项内容:申请人向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请求,经保护中心预审,对预审 合格的专利申请,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事项收费:免费
证件及有效期限: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
二、条件 (一)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
(二)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物联网或智能制造领域;
(三)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四)不属于以下情形:
1.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分案申请;
5.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三、申请材料 专利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专利法中规定的申请专利应提交的申请文件,针对发明专利应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2.申请预审服务承诺书;
3.发明/实用新型自检表或外观设计自检表;
4.已备案申请主体(须作为第一申请人)与未备案申请主体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出预审服务申请,需提交共同研发合同等说明材料;
5.预审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申请受理机关 中国(无锡)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五、决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联系电话 0510-88722628、0510-88722618
七、事项程序 (一)申请人在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材料;
(二)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三)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或CPC客户端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在预审管理平台电子申请系统提交至保护中心;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四)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